被发小围猎的厅官王瑰,服判、不上诉

被发小围猎的厅官王瑰,服判、不上诉

1月24日,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财政厅原党组成员、副厅长、一级巡视员王瑰受贿一案,对被告人王瑰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;对被告人王瑰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 图为庭审现场 经审理查明:1997年至2023年,被告人王瑰利用担任铜仁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长、市委副书记,江口县委副书记、县长,原铜仁地区、铜仁市财政局党组书记、局长,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,贵州省财政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接、资金拨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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